全國小學籃球夏季聯賽 EBS 2025 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國民小學籃球運動,增進學童健康及加強團隊生活教育。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國民小學體育總會
三、合辦單位: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國會辦公室、劉哲彰議員服務處、台中市政府運動局、啟思民本基金會、青年發展基金會。
四、比賽地點:台臺中市瑞穗國小、台中市大雅國小、台中市社口國小。
五、比賽日期:114年8月1日至8月7日。
六、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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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甲組】102年9月1日後出生之國小男生,凡有成立體育班招收籃球項目之學校以及聘用籃球專任教練之學校,其六年級男生需參加男甲組;一般學校亦可報名男甲組。
- 【男乙組】102年9月1日後出生之國小男生,一般學校六男級男生及所有學校五年級以下男生均可參加男乙組。
- 【女生組】102年9月1日後出生之國小女生。女生球員得報名男生組,僅限該校無報名女生組比賽者。
- 【校外組】102年9月1日後出生之國小學生,學校無組隊報名的球員,得由個人教練組隊報名參加;校外組登錄球員最多上場 3 節,至少7名球員始可報名。
- 其他限制:每所學校可同時報名不同組別 (亦可同時報男甲及男乙,惟需符合上述條件),但每名球員不能跨組,僅能擇一隊報名,例如報名男甲組不能再參加男乙組;報名校外組則不能再參加學校隊。
七、比賽用球:Conti B1000PRO-5-TY
八、競賽辦法:
- 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由大會訂定之。
- 比賽規則:由主辦單位訂定之。除【附則】之規定,其餘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九、報名方法:
- 線上報名:https://essa.org.tw/ebs-register-2025/
- 報名期間:114年4月28日至5月29日(四) 17:00,於上述指定網址進行報名程序。
- 人數:每隊職員5人、球員20人,上場可以登錄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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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說明:
- (1) 請詳實填寫線上報名表,若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並行文該校所屬教育主管單位。
- (2) 各隊隊職員均應正確填寫學生出生日期及入學日期。
- (3) 安全切結書審查:於球隊管理下載《球隊安全切結書》,填妥請掃描或拍照後再上傳。
- (4) 報名費:每隊新台幣3000元。
備註:若比賽因不可抗之原因無法舉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或延期比賽。 A. 若本聯賽開打前取消比賽,報名費由主辦單位全額退回。 B. 若因延期比賽而無法參賽隊伍,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絡申請退費事宜。 C. 本聯賽已開打後,則不予退費。
- (5) 繳費方式:登入球隊管理可產生專屬匯款帳號(每校每隊都不一樣),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匯款。未繳交報名費之隊伍,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收據:報名費收據於報名截止後統一郵寄至學校。
- (6) 家長同意書:下載《家長同意書》表格
參賽學生應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同意書,認定身體狀況可參加劇烈運動者,並且同意參賽學生的個人資料可授權本錦標賽使用,方可報名參加;同意書由教練於比賽報到時交予大會。
- (7) 報名狀態可登入官網球隊管理頁查詢。
- (8) 大會將於官網公佈參賽隊伍、分組名單及賽程等資訊。
十、領隊會議暨抽籤:
- 日期:114年6月11日 (三) 下午2:30。
- 地點:小學體育總會會議室 (新北市新店區碧安街11巷17號1樓)
- 直播平台:「小學體育總會ESSA」YouTube頻道。
- 備註:抽籤過程若有錯誤,該組別所有籤重抽。
十一、競賽資訊:賽程表公佈國小體總官網,請自行參閱。
十二、獎勵:
- 各組前八名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
- 前三名頒發個人獎牌乙面。
- 前四名頒發獎狀乙份。
- 男、女生各組最佳教練 (冠軍隊) 各1名。
- 優秀球員男、女生組各32名:依第一名至第八名各4位,頒發個人獎牌乙面。
十三、申訴:
- 運動員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事件之申訴在賽後裁判於記錄表上簽名前由該隊隊長提出,並於記錄表「抗議球隊隊長」欄內簽名,並於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蓋章,並繳保證金參仟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受理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
- 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即為終決,各隊不得再提異議。
- 審判委員會之組成:籃壇資深人士、本會秘書長、大會裁判長、本會競賽組組長。
十四、經費:各球隊之參賽經費應自理。
十五、本競賽規程若有更動,以官網公佈為準。
十六、各校參賽隊伍之團體運動傷害保險由各隊 (校) 自行辦理投保。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彙整相關資料經內部開會討論通過後,修訂之。
十八、報名聯絡人:林芸翠 02-22116511 / 0922-095198;競賽組組長吳灧鈴0955-108452;聯絡Email:staff@essa.org.tw
【2025夏季聯賽】比賽規則 Game Rules
一、 比賽共分四節,每節 6 分鐘,依規則停錶。
二、 籃圈高度為 260 公分。
三、本比賽不得採區域防守,僅能盯人,若有違規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判技術犯規。
四、上半場及下半場每隊各2次暫停 (各30秒),延長賽每隊得請求暫停1次。
五、甲組、乙組每場比賽,登錄球員最多上場 2 節 (校外組登錄球員最多上場 3 節) 延長賽不限制除犯滿離場者。
六、第一節由裁判執行跳球後比賽開始,其後採球權輪替方式。
七、每節團隊犯規第 5 次進入加罰。
八、球隊進攻時間30秒,進攻隊必須在10秒之內使球進入前場,碰觸籃圈後進攻方仍擁有球權,時間重設為30秒。
九、第四節比賽時間終了,雙方比分相同時,進行延長賽,時間為 2 分鐘;每一場比賽皆要分出勝負。
十、除隊職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球隊席區。
十一、比賽球隊請按照規定穿著指定之球衣,例如 A-B ,A 隊在前面為淺色球衣,在紀錄台左側;B隊在後面為深色球衣,在紀錄台右側。
十二、本次賽事有犯規進算加罰1球之罰則。
十三、本次賽事無 3 分球。
十四、本次設有30分條款,兩隊差距30分(含)以上,領先者必須退到三分線內防守。
十五、賽前20分鐘繳交球員名單,並勾選先發五人名單,送至紀錄台。
十六、本次賽事限報名20人,上場登錄16人。
附則
一、國際學校條款
- 凡隸屬教育部轄下之國際學校,因應學制的不同,請提出學生在學學籍證明之文件,則得以參加教育部主辦或是認定之賽事。
- 相關賽事報名表及文件,則以主辦單位認定之條件為基準。
二、家長與加油團的行為規範
- 球隊需要為所屬家長及加油團的行為與舉動負責。
- 比賽中,家長與加油團嚴禁對對隊之隊職員謾罵叫囂,若有上述情事發生並經裁判或大會人員勸導無效者,主辦單位有權請家長離開比賽現場;裁判有權給球隊技術犯規。
- 家長及加油團避免與對隊家長、加油團、隊職員或裁判起爭執。若裁判認定嚴重到影響賽事進行,主辦單位有權請家長或加油團離開比賽現場,情節重大者並經本會召開會議確定者禁止進入比賽現場觀賽。
- 比賽中,若發生加油團隊大會工作人員(含裁判、紀錄台人員等)有辱罵或叫囂等行為,裁判將請各隊自行管理並改善,若屢勸不聽並影響賽事進行者,裁判得逕行沒收比賽。
三、球員的行為規範
- 球員應絕對服從裁判之判決,不可有攤手或其他不服從裁判之判決動作產生。
- 比賽中,不可以有言語或肢體挑釁對手之動作產生。
- 比賽中,若有嚴重之肢體動作可能造成球員傷害或是攻擊頸部以上之動作,經裁判認定者可判處奪權犯規,取消該場繼續比賽之權利。
四、衝突事件之處理
- 【家長】於球賽進行中,衝進場中嚴重影響比賽,裁判得沒收該場比賽並判違反規定之隊伍為敗隊。
- 【球員】於球賽進行中,有惡意動作尤其針對頸部以上或該動作對對方球員有嚴重傷害之虞,裁判可判處奪權犯規。
- 【教練】於球賽進行中,若隊職員有過激烈情緒表現或有辱罵之行為,裁判得判教練技術犯規。
五、提供場地學校
- 預賽時,場地學校的賽程會排在該校。
六、健康檢查及意外險
- 比賽前各隊職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比賽,若有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導致發生意外或是比賽時發生受傷意外,概由當事人或該隊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各參賽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 各隊自行辦理保險,保險費由各校自理;本會僅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